2019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责任编辑:中民教育 2019-03-05 13:39: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科目
时 间 |
科 目 |
|
2019年5月25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9年5月26日 |
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符合免试条件)”。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符合免试条件)”。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报考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政府共享数据平台的公安户口信息、教育部门学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司企业注册信息、人社部门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进行数据信息核验,加强考前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属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9年2月25 日上午9:00至2019年3月7日下午17:00期间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二)网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后,可直接在网上缴纳考试费。
全区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7日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办公及票据领取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南宁市友爱南路16-3号 |
0771-5624161 |
2 |
广西人事考试院 |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
0771-5505211 |
3 |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
0772-2828697 |
4 |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
0773-2815807 |
5 |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
0774-3856118 |
6 |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4号窗口) |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
7 |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
0770-2834805 |
8 |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
0777-5987287 |
9 |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
10 |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
0771-7968335 |
11 |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
0772-4271588 |
12 |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
0774-5136517 |
13 |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
0775-2680828 |
14 |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
15 |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
0778-2303565 |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10:00至2019年3月12日下午17:00完成缴费工作。
2.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7〕20号文件精神,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3.票据领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2019年3月18日至31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凭票据申领回执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5月6日至24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到自治区或各市票据领取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
(四)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系统关闭,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10:00至2019年5月26日上午9:05期间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使用G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考务通FTP报名数据目录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9年5月13日前上传至考务通FTP信息上报目录下,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实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七、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八、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12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十、阅卷工作
主观题阅卷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十一、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考3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十二、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三、考试大纲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