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责任编辑:中民教育 2019-03-05 13:46:1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9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5月2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5月25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5月26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14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电子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至3月10日 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3月13日期间进行。
省辖市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并及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 3月13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 17:00。
(二)报名办法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2019年新考生和2017年(含)以后报名的老考生均须进行考前资格审查。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职称资格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
(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3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免试《建设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考1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
(4)职称证书原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审查核对后原件退回。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7)电子照片。要求同报名照片。
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住建部门资格审查;省辖市住建部门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统一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核(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豫鹰宾馆,电话:55936100 ),省住建部门并于3月14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在省辖市统一报名。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原所在省辖市组织报名。
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3、网上缴费。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 5月20日9:00至5月26日9: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七、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要加强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住建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对不合格的考生信息应及时予以处理,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3月19日前将《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用电子邮件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三)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心,各地、各单位在采集和汇总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将不能更改。
(四)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的《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六)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七)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