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责任编辑:中民教育 2019-03-11 15:18:00
网上报名时选择“深圳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10:00至2019年3月11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
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2月28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如下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后复核。
一、考后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考后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要求
(一)时间
2019年3月6日10:00至2019年3月11日17:0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学历(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一款的考生还须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二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EG格式)后上传。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执行。报考对象为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按照规定,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5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目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深圳考试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