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最新消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配套文件将出台

2019-02-20

      2月11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重要论述,分析春节假期全国灾害事故形势,研究节后重点工作。       2月11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重要论述,分析春节假期全国灾害事故形势,研究节后重点工作。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论述,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狠抓督查落实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一要强化督查工作的政治定位。把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明确每件事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咬定逐年减少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不放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节日调度、应急会商、自然灾害防治等工作机制,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持续深化改革,尽快出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配套文件,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改革,集中力量起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意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党的建设,建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培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经得起各种考验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三要创造性地抓落实。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督查落实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防止简单化、机械化。主动转变督查方式,控制督查数量,真正督深督实督到要害,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今年春节是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的第一个长假,应急管理部立足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守护人民安宁的战斗系统、纪律部队定位,坚持假期每日调度会商。        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措施上抓细抓实,行动上抓早抓小,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森林草原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0%,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要毫不放松抓好节后各项工作,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既定部署,坚持边应急、边建设,一以贯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严实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近期,要围绕确保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安全,突出节后防反弹,把节日安全工作和节后安全工作紧密衔接起来,紧盯煤矿复产复工及违规生产、假整合假关闭等问题,紧盯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应急管理部党组同志出席会议,机关各司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监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2019年安徽亳州二级建造师证书补办要求

2019-02-19

      2018年各地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正在陆续发放,请相关考生留意二建合格证书领取信息,及时领取二级合格证书。安徽亳州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里通知安排,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补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办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存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在具有全国统一期刊号的市级以上所在地报纸刊登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姓名、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4.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需加盖用人单位章)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汇总表,5.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按证件号命名,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其中省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交一寸纸质版证件照。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月补办一次,每月上旬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补办申请。受理地点,市人社局事业科519房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由财政部门办理)。 三、联系电话:0558-5132010。                                                                                                                                                               2019年2月15日

2019年河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要求

2019-02-19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幕,2019年又将迎来新一轮的备考复习。为方便二级建造师考生及时报名,中民教育将密切关注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考生可持续关注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 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什么区别?

2019-02-19

      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区别还是比较大的,下面小编就从名称、分级、就业方向、考试科目、难度以及通过率等方面进行分析: 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什么区别? 1、考试名称及级别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目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已开考,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0日。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各级别注册安全工程师中英文名称分别如下: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Senior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Intermediate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Assistant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2、就业范围、方向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3、报考条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考条件(免考一科)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二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供参考,暂未开考)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第十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第十一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4、考试科目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为三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为两科:《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暂无)。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5、考试难度、通过率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自开考以来便是考试难度大、命题广、专业性强,通过率一直非常低,最新2017年平均通过率在3.23%。但是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人数反而急剧上升,接近90万。目前人才缺口依旧比较大。 注册安全工程师近几年报名人数不断增加,而考试通过率却逐年下降;截止2017年底,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有27.2万人,经注册执业的16.9万人,尚不能满足当前企业安全管理的人才需求。

消防工程师备考必知的消防术语(必背)

2019-02-15

在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人群中,有不少是零基础考生,而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资料和教材中有很多消防专业术语,非消防专业人士根本看不懂,今天整理了消防工程师备考过程中常见的消防术语,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消防工程师教材和备考资料。 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2、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生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3、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住房。   5、高架仓库: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0、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11、避难层(间):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2、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3、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4、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5、避难走道: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6、防火间距: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17、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釆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8、防烟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0、闭式系统 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开式系统 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湿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23、干式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24、预作用系统 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联锁控制预作用装置和启动消防水泵,向配水管道供水的闭式系统。   25、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能在扑灭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   26、雨淋系统 由开式洒水喷头、雨淋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组和启动消防水泵,用于灭火的开式系统。   27、水幕系统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的开式系统。   28、防火分隔水幕 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系统。   29、防护冷却水幕 由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报警阀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幕系统。   30、防护冷却系统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31、作用面积 一次火灾中系统按喷水强度保护的最大面积。   32、响应时间指数 闭式洒水喷头的热敏性能指标。   33、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34、特殊响应洒水喷头 响应时间指数50<RTI≤8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35、标准响应洒水喷头 响应时间指数80<RTI≤350(m·s)0.5的闭式洒水喷头。   36、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相邻洒水喷头的距离与相邻配水支管之间距离的乘积。   37、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流量系数K≥80,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20㎡的直立型、下垂型洒水喷头及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18㎡的边墙型洒水喷头。   38、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流量系数K≥80 ,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大于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保护面积,且不超过36㎡的洒水喷头,包括直立型、下垂型和边墙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39、标准流量洒水喷头 流量系数K=80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40、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流量系数K≥161,响应时间指数RTI≤28±8(m·s)0.5,用于保护堆垛与高架仓库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41、特殊应用喷头 流量系数K≥161 ,具有较大水滴粒径,在通过标准试验验证后,可用于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以及仓库的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包括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42、家用喷头 适用于住宅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一种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43、配水干管 报警阀后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   44、配水管 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   45、配水支管 直接或通过短立管向洒水喷头供水的管道。   46、配水管道 配水干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总称。   47、短立管 连接洒水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48、消防洒水软管 连接洒水喷头与配水管道的挠性金属软管及洒水喷头调整固定装置。   49、信号阀 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50、准工作状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性能及使用条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处于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动作、喷水灭火的状态。   51、系统组件 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等专用产品的统称。   52、监测及报警控制装置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压力、水位、水流、阀门开闭状态进行监控,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报警信号的装置。   53、稳压泵 能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的压力保持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一种专用水泵。   54、喷头防护罩 保护喷头在使用中免遭机械性损伤,但不影响喷头动作、喷水灭火性能的一种专用罩。   55、末端试水装置 安装在系统管网或分区管网的末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能的装置。   56、消防水泵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要求的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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