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2019-03-11

网上报名时选择“汕头”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地址:汕头市东厦路60号(即东厦路艺都大院东侧)二楼203房。 【考后审核】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2月2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汕头”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送交资料。地址:汕头市东厦路60号(即东厦路艺都大院东侧)二楼203房。电话:0754-88329783。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执行。报考对象为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按照规定,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一款的考生还须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二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深圳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2019-03-11

网上报名时选择“深圳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10:00至2019年3月11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 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2月28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如下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后复核。 一、考后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考后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要求 (一)时间 2019年3月6日10:00至2019年3月11日17:0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学历(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一款的考生还须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二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EG格式)后上传。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执行。报考对象为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按照规定,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5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目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深圳考试院 2019年3月5日

江门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2019-03-11

网上报名时选择“江门”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至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42号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4楼B402送交资料。 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江门”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6日至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42号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4楼B402送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执行。报考对象为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按照规定,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一款的考生还须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二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4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兼职,不要被套路!

2019-03-09

小编提醒大家,在用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兼职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市场行情,不要被“潜规则”。下面小编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做兼职方面需要注意的地方,供大家参考。 ♦出证不出章:通常情况下,想利用消防证兼职,一定要把章留在自己手里,避免出现不可知情况。 ♦费用全报销:如果你选择将证挂靠在异地,一定要协商好各种费用问题(差旅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多证合一:如果你拥有多个职业证书,那么你一定要将所有证书全部注册在一个单位或者将其他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 ♦不参与投标:获取消防证书注册到相关单位之后,最好只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最好不要用到项目招标中,避免出现问题后承担责任。 ♦社保另算:除证书兼职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注册期签约:多数一级证书挂证者兼职收益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省消防总队验收后支付兼职费用(一般为一年的兼职费用)的剩余款项。 ♦转注与注册:初始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而已注册证书的持证人对证书兼职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兼职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兼职费用。 ♦注册问题:由于证书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企业方有权索回之前支付给持证人的订金,拒绝支付协议商定的兼职费用。 ♦约满退证:为保证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京公网安备 11022902000327号